“谁拥有互联网?迄今为止,还没有谁能够占有它。虽然互联网属于“美国制造”,但是其独一无二的设计,使得互联网成为全世界都可以使用的创新源泉。但是,今天,法庭和大公司一道,正试图瓜分网络空间,设立重重藩篱。就这样,他们正在摧毁互联网的潜能,阻止全球性的民主进程和经济增长。”
讲台上,是一个略带腼腆的书生,但是内在的激情和汹涌的使命感,却使文弱和蔼的外表迸发着一股一触即发的战斗力。他额头宽阔,印堂发亮。教授学者的外表,却是斗士一般的内在思想。当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为股票市场的崩溃而摧毁互联网的发展活力,这位斯坦福大学的法学教授劳伦斯·莱斯格(Lawrence Lessig),却认为另一股更致命的力量正在将互联网重重围困,窒息互联网创新活力。这就是少数大公司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,正在以保护私有财产的旗号,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,瓦解互联网继续创新的活力。资本市场的冬天直接导致了互联网发展的冬天,但是如果以目前的趋势下去,等冬天过后,春天来临,我们的互联网迎来的会不会只是一个永远失去创新活力的“死寂的春天”?
“我们美国人是有些精神分裂的,一方面,我们在文化的建立方面,我们鼓励创新,重视自由;但另一方面,我们却采纳极端保护主义的版权法律架构,垄断知识,压制创新。”
“我们相信我们理解财产意味着进步;财产更多意味着进步更多;财产的更完美保护意味着进步的更完美保护”。莱斯格指出,所谓知识产权的“产权”概念,是很有问题的。具有产权(property)的物品,使用权是可暂时转移的,例如一个人可向他人借一间屋来住,借一辆车来驾驶,但如果把知识当作产权,这概念却解不通,所以,知识是一种十分古怪的产权!
不要认为这是一个激进的革命分子,也不要认为这是一个激情过剩的普通学者,劳伦斯·莱斯格,这是目前网络法律界最具原创思想的教授,也是网络法律最具影响力的人物。即使那些害怕他的大公司,当莱斯格发言时,也是竖起耳朵,倾听每一个字眼。即使与他针锋相对辨认的对手,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,他的文字和话词,雄辩而理性。虽然莱斯格只是一名年轻学者,但是从1995年以后,他就是数字时代最活跃的思想家,几乎参与了所有最重大的论争:AOL-时代华纳合并案、Napster音乐版权大战、微软反垄断案、俄罗斯黑客斯克接雅罗夫事件、DVD破解案……
如果说,是托夫勒预言并勾勒了信息时代的宏观视野,是尼葛洛庞帝宣告和描绘了信息时代的到来,那么现在我们需要做的,就是要为我们真正面对的信息时代制定新的规则。尤其是网络空间的法律和规则将直接塑造和决定我们的未来。这些规则肯定不能照搬工业时代的一切,不能只体现工业时代即得利益者的意愿,而应该站在整个人类共同发展的高度,站在整个人类进步的历史进程的广度,来重新制定!如今,担当这个重任的先锋就是莱斯格。《纽约人》杂志将他称为“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思想家”。《商业周刊》不但在2000年、2001年连续两年将他列为“互联网最具影响力的25人”阵营,与Amazon贝佐斯、eBay的CEO惠特曼等人济济一堂,同时也将他比喻为“数字世界的保罗·李维(Paul Revere,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一名爱国志士)。”
莱斯格面对的“敌人”正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、媒体巨头、好莱坞巨头、录音工业巨头以及有线电视运营商、软件市场霸主、互联网大公司等。他的思想正是他唯一的武器,与这个时代最有力的力量——金钱对抗。也许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斗争。但是,如果莱斯格所言正确,那么用不了多久,互联网就将不再属于大众,而被少数工业巨头们所瓜分,将由他们设立重重警戒和关卡。40岁的莱斯格的使命,就是阻止和延缓这一切的发生。
显然,如果莱斯格赢得更多,大公司的获利就会更少,互联网的自由会更多。而相反,如果莱斯格失败了,互联网的未来将看不到多少自由,看到的将是大财团们插满“知识产权”旗帜的私有专有领地。
写于2002年7月,发表于同期《计算机世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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